错的人,对的感觉
周日刚礼拜完回来,突然接到Mr.贺的短信,说有位印尼的先生想见我,是我去年在云南的会议上认识的,CAMBODJI。
CAMBODJI,这个名字好熟,去年11月份,在昆明,是的,我跟他们一起度过了七天的时间,那么多特别的人,那么多特别的事情,我怎么会忘记呢?那次会议的氛围让我至今仍很怀念,这是中国人的工作会议中永远不会有的,来自九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齐齐地坐在昆明政协的会议厅里,他们不是为了business而business的一群人,而是真正让我感到work for life的一群人,他们全是基督徒。
我们在每天会议开始前总有例行的祷告,神的同在也许就从那个时候起惠临了我们每个人。整个会议的过程都让我感动,我想那不是因为会议的主题,会议本身是关于HIV/AIDS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参与会议的这些人,和所有我们参观的项目。我不是那种很狂热的信徒,甚至不习惯把所有的事情跟上帝扯上关系,但是在那一次的会议过程中,我还是可以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上帝的临在。套用刘小枫的话,那段时间的确是“圣灵降临的日子”。当时参观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戒毒所和这些项目中的故事至今还是我接待访客时经久不衰的话题。回来以后一直很想把这段经历付诸文字,怎奈诸事繁忙,日子久了也就没了提笔的激情,但是那些过往的经历因着CAMBODJI这个名字就再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那次行程中有三位来自印尼的合作者,Rorbin、Hotma、Cambodji,Rorbin永远是最活泼的那一个,在车上也总是不停的调动气氛,丝毫不吝惜他的并不太优美的歌喉,他的热情的确很能感染人,每次大家都是在他的调动下从旅途的疲惫当中重新振奋。Rorbin是我们的合作机构UEM里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大概相当于我们这里的项目部主任或者更大一些,还是颇有一些权力的,我见过他在研讨会上的样子,应该也是他平时工作的模样,还是颇为严肃的。不过一到日常生活中他就是笑料不断的那一个了,跟他在一起,我总是合不拢嘴的,这样的男人应该是非常受欢迎的,外强中干、风趣幽默,全占了。
Hotma是跟我交流最多的,职业牧师,思想通达,长得挺帅,也是同样的幽默风趣,但是要比Robin来得雅一些。我非常喜欢他。出行的时候,我们有空总是在一起讲话。那次会议成员有二三十个人,每次出去浩浩荡荡一大群,helen根本不能一一照顾,虽然我的英语那个时候还很不济,总算可以解决老外的一些日常问题。他们很喜欢来找我,一则因为我有耐心,可以帮他们拷贝文件拷贝到晚上11点,态度还极好,哈哈;二是,我总是一脸的微笑,Annie把本来属于她的外号“happy nut”都送给了我,因为她终于发现了一个比她更适合这个外号的家伙,然后我们就称她为“老开心果”,升级版。其实他们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常常害怕自己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总是笑着,期望可以缓解可能出现的尴尬。回来说Hotma,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喜欢跟他说话,他是个会唱《好想好想》的可爱的老爸,知道不少中国的流行歌曲和电视连续剧,特别是《情深深雨蒙蒙》、《还珠格格》之类,琼瑶阿姨已经祸害到印尼去了,真是不简单,我很难想象琼瑶剧里面那些大段大段的“经典”台词是怎么翻译成印尼语的,还让我们可爱的Hotma牧师因此学会了中文“好想好想”的发音,哈哈,真晕。现在我已经很难记起那些天跟Hotma聊天的内容了,但是那种感觉还是记得,记得当时我就想,他如果是我的牧师该有多好啊。他身上儒雅的味道,他有趣的谈吐,他跟我开的玩笑还有他拉着我拍的那些照片都让我怀念至今。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纠正了自己愚蠢的错误了。我的错误就是,我搞混了他们的名字!不知道懂点儿英语的中国人是不是都有我这样的经历,老外的名字对我而言真是个big problem!我太难记住了,如果再加上他们的姓,那就不如杀了我,还好他们不大连名带姓称呼人。我听到印尼这个地名的时候,立马想到的就是Hotma,我之所以立刻答应了,也是因为我真的以为是Hotma啊!当我扑嗤扑哧走到XD大厦ambodji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这个才是Cambodji啊,晕!
现在可以说Cambodji了,他是个Doctor,不过那次会议我从头至尾也没有跟他说上几句话,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他,而是,而是他的发音简直要kill me!我都说了我的英语不济了,他的发音实在是恐怖过我!我一跟他说话,脑袋立马炸掉。其实他是个挺好的人,我看得出来他也很想跟我讲话,但是我总是愿意把时间留给Hotma,我喜欢Hotma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的英文发音,他是三个人当中发音最标准的,听着很舒服,交流起来自然也舒服的多。我不知道Cambodji在他的机构中是一个什么角色,他从来不是个引人注目的人,所有的话都被Robin讲掉了,他总是默默地坐在下面积极响应号召的那一个。告别的时候,他跟Hotma一起走,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握住手点头,我也没有太多特别的感觉,跟Hotma说了几句,他们就上车了,我以为我们不会再有机会见面了,毕竟我不是项目人员,像那样的随行机会不会常有。我压根没想到他来NJ想见我。虽然我心里有些遗憾,没有见到最想念的朋友,但是地主之谊我还是要尽的。于是接下来吃饭,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在讲话,用他依旧让我痛苦不堪的印尼英语,讲了很多的笑话,让我不断地想起friends里的Chandler,永远在讲不是那么好笑的笑话,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然后他说要买礼物给家人。我一向服务态度良好,虽然今天晚上我的脑袋真的很痛,还是陪他走遍了夜市。陪男人买东西相对而言还是好过陪女人逛街的。很快,他就买好了给女儿的礼物,还买了一双给自己的鞋,买完鞋,他对我说,每次出去都是想着给朋友、给家人买东西,总是忘了自己,这一次满足了。Cambodji个子很矮,我之所以加“很”是因为我已经很矮了,他还没我高,但是走在路上,他一定要抓着我的手,还是十指紧扣型的,我开玩笑说,在路上要是碰到我的朋友,我就有大麻烦了,他于是很认真地停下来,跟我说,就说是你爸爸,印尼的爸爸。
逛完街,我送他回去,他说今年12月份他们的机构会邀请AMITY的合作伙伴去印尼,他很希望我去。我知道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不是项目成员,应该不会有机会去,但还是跟他开玩笑说,你如果希望我去,得专门发邀请函,注明邀请TT,他说好,不仅要注明邀请TT,我还要给你买好票。然后,很认真地看着我,说,You are the best friend.我一下子又从女儿升级到朋友了,呵呵。
快到宾馆的时候,他跟我告别,用印尼的礼节,吻我的两颊,眼里有不舍和泪水,真是个多愁善感的男人,虽然其貌不扬、言语也并不动听,却有这样善感多情的心!想起他告诉我,他在周口看项目,虽然语言不通,但却能感同身受,看到中国百姓遭遇的痛苦,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他对于我这样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小女孩竟然也有这样亲切的感情,那样的场景下的动容也就不奇怪了。让我诧异的是,这样一副容貌之下有如此单纯透明的感情。
这样的单纯和透明,这些很美好的东西,是我曾经失去了的,我想要它们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