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半尘的“说文”,颇为欣赏,但有些观点不能认同,比如“举着那些狗屁不通的文章招摇过市,把传统的文字肢解的七零八落来吸引人眼球的行为,实在是国人的耻辱”,感觉这句话就是专门针对我等不才说的,我等文章虽然“狗屁不通”,但也并不“通敌”卖国,怎么会是“国人的耻辱”呢?诗坛芙蓉姐的诗,把文字“肢解”的更加魂飞魄散,可人家照样是国家级的诗人,没人说她是“国人的耻辱”;我们虽然不能与“一级诗人”相比,但爱国是没有阶级的。况且,文章只是部分反映了作者对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并不完全等同作者的智慧或思想人品;“文如其人并不尽然,唐后主的词绮丽婉转照样可以倾国,严氏父子的字写的漂亮照样居心不良”,“半尘”此言,倒是说得在理;某些文章未必“通过狗屁”的人,其节义人品,同样也可以名垂千古,比如一介武夫关公。因此,对我们普罗大众而言,文章不必强求高雅优秀,但人品则一定要高尚合格。
本人认为,文章可以不朽,也可以随写随朽;可以传世,也可以不敢面世;可以写得精美,也可以随便涂鸦;可以高雅,也可以流俗;可以深奥,也可以浅白;可以优秀,也可以很烂:端看它发表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看了,如果只是自娱自乐,或者同道交流,那烂就烂点吧,权当是奇文共赏、一笑了之;何况九成以上的国人,文章都可能是“狗屁不通”,但九成九以上的国人,应该都是嫉恶如仇、本份忠厚的;文章写不好,并不妨碍我们爱国齐家,不必自怨自艾;既然“曲高和寡”,那“曲俗”应该“和众”,我们何妨做“与众乐乐”的“曲俗”者呢?
但对职业文人的要求是不同的。既然以文为业,文不惊人自然有辱“文格”,就像厨师做不好菜,就有辱“厨格”了;也就是说,“本职”必须出色,但不能以专业的标准要求业余的爱好。
边鄙野夫的菜,大概是上不了台面的,除非吃惯了大鱼大肉的城里人忽然想换口味;但边鄙野夫的舌头,同样是喜欢美味佳肴的;做不好菜不等于不喜欢吃好菜,写不好文章也不等于不喜欢欣赏好文章;喜欢“半尘”的好文章,疑议“半尘”的某些观点,并提倡百花齐放,雅俗共赏,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
附:诗坛芙蓉姐的一首诗及仿芙蓉姐的诗:
《我坚决不能容忍》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
在公共场所
的卫生间
大便后
不冲刷
便池
的人
仿芙蓉姐:
多
按几下
回车
就是
湿了
我
只想说
操
能这么
混饭
吃
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