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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杂文
文/紫恋飘飞雨
编辑/过往云烟
我喜欢杂文,但并无特别的偏爱。我也喜欢散文、小说、人物传记、报告文学。然而,一当什么世事扰得我如骨梗在喉、坐立不安,非要说点什么,写点什么而一吐为快的时候,落笔写出来的常常是杂文。 杂文也够可怜巴巴的了,文坛的气候变换,常使它跟着感觉走,天晴不忘戴草帽,下雪不忘穿棉袄。更何况文坛婆婆们的刁难挑剔,越发使杂文象个受气的小媳妇。在万紫千红的花苑中,她常常被冷落在墙角或篱笆下的草丛里。我虽不识时务,却好在生性懒散,不憋闷得受不住是不写杂文的。再者由于我笔力浅薄,不痛不痒,所以至今还没惹出大是非来。 我也不能象那些置身与书山墨海悠闲自得的大家高手,因忙与生计,没时间拿着放大镜和显微镜寻觅生活中的菌类以著杂文。更不是“武林”中人,能作保镖、当杀手,为钱为利的驱使而进行不义的格杀。我只不过是一个跻身于市井上芸芸众生中敢恨敢爱的汉子,爱敢呕心沥血,恨敢赴汤蹈火。是爱和恨驱使我偶尔写写杂文。 但我总告戒自己,杂文的开宗明义绝不是为私仇的格杀,而应另图一番宏旨,类如在大众之中揭露一个骗子,以警告大家;或类如在黑灯瞎火之夜大喝一声,惊醒那些在床上打酣的、织梦的、作爱的人们起床捉贼,或躲避地震灾难;或如扁鹊那样告诉朋友: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当然,也许有与敌手狭路相逢的时候,那就拼吧!即便没有匕首投枪,也随手拾起砖头石块,也可如丐帮弟子那样,抡起打狗棍,,与其撕拼到底。 我知道自己写的杂文很蹩脚,又不甘处处都求助于经典。我不愿把厨子做好的菜肴原封不动地端给客人,这跑堂的活计虽也须有人去做,可我不想做,没意思。古今中外名人多的是,经典多的是,好话多的是。如果我们天天想他们想过的事,天天重复他们说过的话,我们长脑袋,长嘴还有什么用?我要想我该想的事,我要说我该说的话,我要做自己的文章,虽然很蹩脚,但孩子再丑是自己生的。 我不是圣人,这世上原本就少有圣人,哪里轮得上我,。不做圣人就少有负担,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用不着字斟句酌、四平八稳,用千分尺卡住自己的嘴,句句都说得有分有寸。没有圣人意识,就少有一份维护圣人面子的顾虑。我以为这样写出来的文章,能更真、更实、更接近世界的本来面目。 我写杂文,杂文也在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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