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期,陕西等地的劳务市场上出现的一种“同床保姆”现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据说“同床保姆”最高月薪2000余元,这种保姆除了干正常家务外,还可与男主人“同床”,实际上就是男主人长期包养的情人。另据有关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介透露,哪些找保姆工作的,大多数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年龄基本上都在35岁以上,只要给钱,那些保姆干什么都可以,当然也包括“同床保姆”。

对于家政服务市场出现的这一现象,有人认为,“同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这样有悖于民风,长期地“包养”犹如年轻人试婚,与其那样倒不如两人早日成为合法夫妻,于情于理人们也能理解。还有人认为,“同床保姆”实际上就叫做性伙伴,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社会应该抨击这种不良行为。一些城市独身老人往往以小恩小惠或者金钱来诱惑那些从农村来的进城务工女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那些农村妇女到城里打工,多数都缺乏技能知识,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通过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挣取微薄的收入,很容易误入以性获取金钱的歧途,这就演化为一种交易行为。也有人从一个更深的层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它实质上更多的是将卖淫嫖娼“公开化”。以往卖淫嫖娼只是在“地下”,限于一些营业性场所,而如今穿上一件“保姆”的外套进入家庭,登堂入室,不仅遮人眼目,而且收入不菲,瞅准机会,连雇主“老窝”都给端了。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现在城市里有很多孤寡老人,还有一些孩子不在身边工作的“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在生活上需要照顾,另一方面,他们也渴望得到精神生活的抚慰,再说,“陪睡保姆”并不一定是提供性方面的服务,也有可能是对老年人的同性陪伴服务,特别是晚上,能有个伴儿陪他们说说话、焐焐脚;伤风感冒时,身旁有个人端茶倒水,嘘寒问暖,也无可厚非,只是“陪睡保姆”从字面意义理解上显得有点暧昧。
对于推出这一特殊服务的中介机构来说,他们的说法是:时下已进入老年人社会,孤身老人明显增多,子女不在身边,十分孤单寂寞。这种精神上的空虚往往让老人度日如年,作为家政服务公司,瞄准社会的这个盲点,面向社区推出这一服务项目,很受‘空巢老人’欢迎,这是基于市场的需求,对保姆这个行业所做的延伸,是针对特殊的群体提供的家政服务。至于部分保姆和男主人同床是两厢情愿、各取所需,自己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服务的平台而已。
其实,早在几年前广州、西安等城市就曾出现“陪睡保姆”,并且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而此次“现身”的保姆“陪睡”服务再次充当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同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此项服务会造成如此强烈的轰动效应,并且会引起广泛的争议?而于此同时,保姆中介机构在推出“陪睡”服务时的目的以及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呢?
编者认为,如果家政服务中搀杂性服务、性交易,这无疑会让人们合理地怀疑:“陪睡保姆”究竟是保姆还是保姆还是性伴侣?其存在既与社会公德相悖,也为法理所不容。当然,对于“陪睡保姆”现象,仅仅进行简单的道德谴责或法理推敲,责其有伤风化、违法,还不足以让我们真正全面、理性地认识这一现象背后所蕴涵的社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陪睡保姆”现象的存在,并非完全是一个道德风化和法律问题,而是一个老年人尤其是时下“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问题,即是说“陪睡保姆”现象折射了老人们在精神生活上的某种尴尬困境。
还是让我们听听来自各方的观点——
齐鲁晚报网络版(郑文 ):不能让保姆沦为性伙伴!
这种保姆与男主人“同床”的现象,其中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一些穷困地区的农村妇女迫于生存压力,为了多赚钱而主动与男主人上床的情况,也与老人再婚困难有关。比如,老年人再婚会遇到许多麻烦,一是双方子女不同意,而且还容易发生矛盾,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所以,一些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是老伴。
“同床保姆”是保姆的另类,是保姆职业的变异。首先,提供“同床保姆”服务的,几乎都是非法经营的中介公司,说白了就是靠“性服务”来吸引雇主。其次,一些贫困女性因为生存压力,在高薪诱惑下成为“同床保姆”。
“同床保姆”的出现是个非常严峻的信号。有的保姆开始可能是正常的雇佣身份,与男主人亲密接触后,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如果服务较好,还可能得到男主人更多的青睐,保姆的身份悄悄发生了变化。这样一来,“同床保姆”让性交易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对家庭婚姻具有巨大的杀伤力。
保姆作为一种职业,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同床保姆”并非保姆服务的优化和提升,相反会让保姆这一职业蒙羞,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政服务尤其是保姆服务有着很广阔的市场,同时也为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同床保姆”的出现,既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公然挑衅,也会把保姆这一职业引向歧途,害莫大焉。
在此情况下,除了对“同床保姆”现象进行道德批判之外,有关部门绝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要采取有力措施净化家政服务市场。此外,还要关心孤寡老人的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和黄昏恋等社会问题,更要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非法中介公司进行严厉打击,防止不法之徒以介绍保姆为幌子,设置各种陷阱,诱惑或逼迫那些出门谋生的贫困妇女“下水”,侵犯妇女的合法权利乃至人身安全。
人民网网友(梁江涛):“同床保姆”是卖淫嫖娼的“偷渡船”
“同床保姆”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现象,而是一种必然,一种“公害”。一是“浓烈”的不良文化氛围是“同床保姆”应运而生的肥沃土壤。近期电视剧频繁涉及“婚外恋”、“第三者”、“三角恋”、“保姆恋”等情节,角色太“多情”。有一部电视剧里面若干对夫妻,几乎每一对夫妻都在“出轨”。家事闹荧屏,温馨难见,只见“滥情”。二是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加大,卖淫嫖娼在“挤压”中开始“变种”,还不仅是“同床保姆”这一个品种,什么“陪聊”、“陪游”、“陪读”等。三是有的地方对保姆行业进行规范,如《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消费者应安排保姆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不得安排其与成年异性共住一室”,卖淫者会利用这个缝隙,乘虚而入。别的地方都不让同居一室了,我们这种保姆还可以送上门来,价钱好谈,岂不美哉?
新的社会现象给管理者出了一道题目。保姆行业已不是规范合同文本的事了,公安机关应该将其当作特种行业纳入管理,而不是由劳动就业部门“一手泥墙”。只有从源头上管起,从市场准入门槛管起,才能遏制不良社会现象的“变种”害人。
大河网:同床保姆只是为性交易穿上了隐蔽的“马甲”
随着生活的不断宽裕,现在在城镇居民家庭,尤其是一些工作繁忙和有生活不便的家人的家庭,保姆已经成为他们缓解家务繁忙和照料家居生活的重要助手。这些保姆之所以叫做保姆,很大成度上是因为这些人履行的是照料、帮助、服务家庭日常生活的职责。除了完成这些职责之外,保姆有权拒绝雇主提出的任何额外要求。
但“同床保姆”这种新的保姆种类的出现,给保姆提出了新的“职责”,那就是除了给雇主干一些正常的家务活之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当然,这种“同床”的概念是用“高工资”的报酬来衡量的。从这个层面上我们不难看出,其实这些所谓的“同床保姆”与传统的保姆已经截然不同,在雇主家里,干家务活已经淡出保姆的主要工作内容,说白了,什么雇佣保姆料理家务,“同床保姆”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同床”!这分明就是花钱雇了一个可以满足自己性需要的对象嘛!“同床保姆”虽然还冠之以保姆的称呼,但干的活已不是保姆的活,而是“性服务”的活,也别怪笔者说话难听,做“同床保姆”与做“妓女”并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只要是花钱请“保姆”上床,这个人是不会去苛责做什么家务、怎么做家务、做家务的质量怎么样的。这与花钱请妓女完成性交易没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会出现“同床保姆”,因为这样的话,保姆是我花钱请的,并且“同床”行为发生在家中,别人看不到,并且无人打扰,纵情狂欢也无妨。因而说,这种行为只不过是为“妓女”穿上了一个高尚的、郑重其事的、可以冠冕堂皇的“马甲”而已。这种用穿“马甲”的隐蔽方式掩盖性交易的行为如果得以流行,那么只会使各种非法性交易更加合法化、隐蔽化、安全化,这不管是对于校正社会秩序,还是维护社会和谐以及法律尊严,都是一种消极甚至是违法的应对。
也许有人会把“同床保姆”划归为为鳏居老年人和单身对象提供生活服务的层次。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服务都是建立在金钱交易基础上的真实的性服务。这种交易行为表面上看对这些特殊的老人和鳏居对象有帮助,但事实上如果一旦这种“同床保姆”成为妓女和性服务人员的“马甲”,一旦成为一种性交易的游戏规则,其非法和违道德的破坏力和对社会、家庭和谐的杀伤力将是巨大的,对社会秩序和谐的影响也将是沉重的。
保姆就保姆,非得搞“同床”,这种倾向只是在社会非正义行为和违法、违道德行为寻找合理、合法借口的一种别有用心的恶途而已,这种行为同样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查处和严肃处理。
南京晨报(王广胜):“同床保姆”折射出的老年婚姻问题
“同床保姆”,又一个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词语!社会的道德底线再一次被踩到了脚下,这同赤裸裸的卖淫和嫖娼行为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在谴责和鄙视的同时,通过记者的眼和心,我们也发现了“同床保姆”的一大特点:保姆大多数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年龄偏大,照顾对象也多是老年男性,其同床的理由通过保姆的话说了出来:“找个老伴再婚那多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另外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啊。所以,现在城里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是老伴。”
保姆成了老伴,但这个老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伴,即不是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的合法夫妻,这是标准的非法同居。这里面,暗含了老年人许多的无奈,一方面是落寞的心情和不便的生活起居,一方面是家产的分配和遗留。在这些矛盾当中,老人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于是,“同床保姆”应运而生。“同床保姆”多多少少凸显了老年婚姻问题,由于前些年的独生子女制度,我国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年轻人在工作、家庭上投入太多精力,不得不相对冷淡老人,而政府只在物质上对养老问题有所保障,却忽略了老人的情感等细节问题,缺乏对老年婚姻问题的关注和规范。在这里,政府相当缺位。
政府养老,不能像办养殖厂,吃好喝好完事,老年婚姻应该成为一项工程,政府多想办法,开办老年人婚姻介绍所等,并且要在《婚姻法》的范围之内,出台一些老年人婚姻的规章制度,实行婚前财产公证等,解决财产分配问题,让子女无忧,让老人幸福,让“同床保姆”没有市场。
大河报(张麦):“同床保姆”乃贫困催生的“忍辱职业”
这些几近中年的农村妇女,满怀挣脱贫困绞索的希望进城之后,才发现鲜有企业愿意接纳她们,更缺乏获得相对较高薪资的职业技能,她们仅能胜任的家政工作,即便工资低廉也因竞争激烈而难以获得。在力图摆脱家境贫困、劳务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夹攻”下,她们于是选择了“同床保姆”。
农民,尤其农村中年妇女,她们的思想观念最为保守,因而她们的道德感与羞耻心远比城里人强得多,若非遭遇非常情况就很难违反传统的道德规矩,更何况,这个年龄段的妇女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之主呢。
中年妇女还须进城挣钱,只能说明她们是贫困所迫,假若她们家境尚可,或者城里有供她们挣“体面钱”的机会,或者其他就业岗位的报酬较为满意,谁又愿意这般卑贱地“委身于人”?须知,就为挣这点钱,她们将承受社会吐来的道德口水,将付出“终身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的巨大代价,尤其在她们的灵魂深处,更将永远背负着“道德自责”的十字架。当然,“同床”行为中可能发生的纠葛或意外,以及可能承担的违法责任就更不待言。
可见,表象上可“挣大钱”的“同床保姆”,并不是想象的那样风光幸福,她们属于比普通打工者群体更辛酸、更可怜的一族。因此我以为,虽然她们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有些可恨,但她们更值得社会的同情——因为她们是受贫困现实的逼迫而做了“道德尊严牺牲品”,何况此行为并不违法!
红网(陆志坚):应该对“同床保姆”现象进行深层次反思
对这种背逆社会道德的行为,我们倘若仅仅只停留在谴责的层面,显然没有抓住要害,有规避问题、转移视线之嫌,不但与事无补,更会引发网友毫无节制的口水战。重要的是冷静地反思其产生的社会根源,找出问题症结,才能有力有效地遏制其滋生蔓长。
从报道中可知,招这种“同床保姆”的大都是独居一室的孤寡老人,他们生活单调、精神空虚、心理压抑,十分渴盼有人与其说说知心话、唠一唠、磕一磕。可面对亲情缺失、子女关爱欠缺的现实,他们不得不独守空巢、形影相吊,不少老人在无力解脱寂寞、困苦之下产生心理健康障碍,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
这就揭示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关心、孝敬老人,让其安度晚年。5月7日的北方网便报道了在东北农村时下流行老人“走婚”现象,男女双方互相走访、住宿,不存在男娶女嫁,仍然拥有自己的家庭。其实,这种“走婚”与“同床保姆”没有本质区别,都是老人的一种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因而,倘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一味地指责“同床保姆”是转嫁了社会责任。
其次,从“同床保姆”对象看,她们大都来自偏远农村35岁以上的妇女。相信,这些妇女都有自己幸福的家和可爱的儿女,可面对看病难、上学难、建房难这新的“三座大山”的重压,她们在无力抗争之下除了承受“痛苦”和“耻辱”之外往往一筹莫展。贫穷,让她们丧失了人格尊严。兰州卖淫女涓涓的6本相思日记便是明证。
在此,笔者并非替对这种背逆社会道德的行为,我们倘若仅仅只停留在谴责的层面,显然没有抓住要害,有规避问题、转移视线之嫌,不但与事无补,更会引发网友毫无节制的口水战。重要的是冷静地反思其产生的社会根源,找出问题症结,才能有力有效地遏制其滋生蔓长。
从报道中可知,招这种“同床保姆”的大都是独居一室的孤寡老人,他们生活单调、精神空虚、心理压抑,十分渴盼有人与其说说知心话、唠一唠、磕一磕。可面对亲情缺失、子女关爱欠缺的现实,他们不得不独守空巢、形影相吊,不少老人在无力解脱寂寞、困苦之下产生心理健康障碍,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
这就揭示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关心、孝敬老人,让其安度晚年。5月7日的北方网便报道了在东北农村时下流行老人“走婚”现象,男女双方互相走访、住宿,不存在男娶女嫁,仍然拥有自己的家庭。其实,这种“走婚”与“同床保姆”没有本质区别,都是老人的一种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因而,倘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一味地指责“同床保姆”是转嫁了社会责任。
其次,从“同床保姆”对象看,她们大都来自偏远农村35岁以上的妇女。相信,这些妇女都有自己幸福的家和可爱的儿女,可面对看病难、上学难、建房难这新的“三座大山”的重压,她们在无力抗争之下除了承受“痛苦”和“耻辱”之外往往一筹莫展。贫穷,让她们丧失了人格尊严。兰州卖淫女涓涓的6本相思日记便是明证。
在此,笔者并非替“同床保姆”辩护。只是在这种丑陋现象的遮盖下,潜存着的诸多无奈、悲怆和痛苦,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浙江在线(彭北异):保姆越位,“黑家政”是罪魁祸首
对于越位的保姆,人们有颇多议论。有人谴责男雇主“色”,有人谴责女保姆“不务正业”,还有人建议公安部门应该出手,加大打击力度,但我以为,罪魁祸首还是那些“黑家政”。
看过《金瓶梅》的人,相信都还记得发生在西门庆与潘金莲身上的一个个“黄色”故事,他们俩个,可以说是一个无比淫荡,一个淫荡无比,称得上是“最佳搭档”。可是人们在谈论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时候,往往忽视了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媒婆王婆。要是没有王婆的穿针引线、牵线搭桥、提供场所,西门庆再怎么“色”,潘金莲再怎么“浪”,即使他们急得抓耳挠腮,也一时半会走不到一块去。
同样,上床的保姆如果没有“黑家政”的帮忙也不能顺利地上床。即使男雇主再怎么色,花花肠子再多,即使那些乡下妇女想得再开,有心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身上那“用不坏的物件”,通过“陪睡”服务赚取更多的钱财,但如果没有“黑家政”的从中撮合,他们即使再有心,也一时无法实现“供需见面”。当然,即使通过正规家政公司介绍上门的,女保姆与男雇主之间,或日久生情,或各取所需,发生上床的事,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黑家政”的出现,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此,要想取消“陪睡”这种非法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那些非法经营的家政服务公司予以坚决的打击和取缔。只有打击了不合法的家政公司,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同床保姆”的生存条件。
关爱生命 关怀人性
“红树雨”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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