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电话铃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啃着冰淇淋缩蜷在沙发上,看一部很拙劣的爱情片。男女主人公都老得都可以抱孙子了,却做出一副纯情得死去活来的少男少女状。
懒洋洋地拎起听筒,阿星的声音暴跳如雷:“为什么要分手?我不同意!你这个无情无义没心没肝的小女人,你不知道我对你有多好?……” 这原是我预料中的结果。
我漫不经心地瞟着电视屏幕:男主人公很平静地对女主人公说:“要走你就走吧,我不拦你。”女主人公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句话也没说,掠了掠长发,转身走了。然后镜头定格在男主人公的脸上,盛满了伤痛的眼睛。
我比较喜欢这样的结局,就像一首歌中唱得那样:“分手的时候说分手,不要说难忘记,就让那回忆淡淡地随风去……”大家都比较潇洒。相比之下,阿星任性的吵闹显得滑稽无聊。 “为什么不说话?”他闹够了,歇了一歇,这样问我。 “因为我是个女孩子,不是个小女人。”我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不由分说地挂断了电话。
我能想象得出阿星的样子,愣一愣,咬紧嘴唇,然后整个人都暴跳如雷,恨不得一头撞死,接着痛哭流涕,最后恶狠狠地说:“我绝不会放过你的,等着瞧吧!”
他就是这么一个没风度的男孩子。现实的工作生活消磨了他仅有的一点可以吸引住我的诗人气质,他只会追着我哀求:“咱们结婚吧,我养着你,你给我养一个儿子。”多没情调,好象结婚与爱情无关,只是为了生个儿子。更重要的是,我爱上了一个离了婚的男人。他从来没有与我说过话,甚至从来没有多看过我一眼。依稀听同事说起过他的婚姻生活不是很幸福,这是我对他的全部了解。有一天他搬到单位的宿舍去住,不动声色地宣布他离婚了。我突然感到一阵欣喜,没有任何理由。我沉陷到一种不为人所知的狂热的单恋里,煎熬自己。
阿星的到来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约我在木林森吧见面。 那是个很有情调的小酒吧,装修用的全是古旧的木料,散发出一种大森林的气息,让我想起七个小矮人的小木屋。
阿星谙熟我的品味与喜好,这一点让我对他感到一丝抱歉。他是有许多让我难以接受的缺点,但是他也对我好得无以复加。
和很多小说里描绘的一样。阿星显得憔悴,头发长长,胡子长长。小说读得多了,生活里相似的情节让我觉得造作好笑。可是我笑不出来,他看我的眼神像笼子里的困兽,我只能心虚地垂下眼帘。如果只是在这种眼光的对峙里,我肯定是个弱者,我敌不过他的逼视。如果他不说话,就这么坚持下去,我的信心与决心会慢慢动摇,慢慢融化掉。因为我知道,在阿星那里,只要我回头,迎接我的依然是爱的怀抱,而在狂热的单恋煎熬里,我有可能被烧得焦头烂额体无完肤也未必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正在冥想中,他开口了。他一开口,我所有的情绪都被破坏了,让我从自己设想的柔情的云端里“啪”地一下摔到现实中来。他说:“你别逼我,逼急了,我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阿星你不要说话,你一说话就变成了弱者。我怕柔情,却从不怕威胁。撒娇耍赖的伎俩都是女人的专利,在女人的手里才能发挥出巨大无比的威力,被男人使用出来不仅荒唐滑稽,而且使男人丧失了男人的尊严。我啜饮不知名的鲜红色的饮料,冷笑。
我的冷笑激怒了他。他慢慢举起一把匕首,一直举到我的眼前,把牙咬得紧紧的。
“我杀死你,然后再自杀。”他说。我放声大笑。放肆的笑声惊动了其他几对情侣,他们好奇地转过头来看一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漠然地回过头去喁喁细语。这种小情人之间的小把戏或许每天都会在这儿上演几次,结局总是无疾而终,谁都不会死。侍应生躲得远远的,流血事件绝不是他们服务范围之内的事情。
灯光幽昧而迷离,在匕首的刃上闪出一层绚丽的光彩,像彩虹在我的眼前缓缓地流动。乐队在奏着一曲不知名的情歌,舒缓的,忧伤的,我忽然想起了我爱着的那个陌生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他还不知道有个女孩子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他。
我迅速打开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手腕上深深划了下去,然后把手腕伸到他面前饮料上方,让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去,他要的是一杯澄汁,鲜血和澄汁溶合,一丝一丝地蔓延.缭绕,像一个柔美的舞姬。
阿星怔怔地看着我,脸色苍白。我专注地盯住自己的手腕,像在欣赏一幕自己喜爱的歌剧。阿星的泪下来了,他扔下匕首,不由分说地拿起餐巾纸按在我的伤口上,把我拦腰抱出了木林森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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