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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过且过,得饶人处且饶人

发表日期:2008年5月27日  出处:http://zengrf.2000y.net 原创  作者:荷沿听雨  本页面已被访问

   每天的来来往往,都要依赖马路这个载体。十字路口处的红绿灯,是司空见惯的。至于某一天红绿灯不亮了又没有交警现场指挥,那么这个路口一定是非常混乱的。然而对于红绿灯正常工作的路口,只能说秩序好一点,照样有人漠视指挥信号而我行我素。至于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甚至翻越栏杆,这些,都是天天发生的事。

    能不能把有这些行为的人归结为素质差呢?恐怕不能。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前些日子看过一篇报道,说的是大连机场有两个(中国)女人吵架。吵架嘛,是正常的事,本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这起吵架事件有些不正常之处,她们两个人竟然用四种语言对骂!在广庭大众之下吵架应该是不文明的事,应该是缺乏修养的行为,可是这两个女人掌握四种语言,应该素质不差吧?

    所以,在漠视红绿灯、横穿马路这些行为上,个人的素质问题是不是应该放在一边了?

    能过去为什么不过去呢?得过且过被用在这个地方了。

    交警逮住了也只是批评两句而已,得饶人处且饶人用活了。

    这是千百年来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必然结果。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类似于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见得最多、体会最深的,莫过于也许大概差不多。制度有原则上和原则下之分,处理有酌情,办事靠路子。

    于是,某官员在甲地犯了事,可以到乙地去继续做官。某人犯了事找找人也就不了了之,至于犯了法也可以按下限处理。

    都是素质差吗?显然不是,我觉得都儒家思想在作怪。在人治与法治的矛盾中,我们会尽量地使用人治而尽力地避免法治。和谐嘛,稳定嘛,稳定压倒一切。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何乐而不为?

    当我们感慨于有那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当我们感慨于有那么多人不按游戏规则出牌,当我们感慨于有那么多人不受法律的约束而为所欲为的时候,其实我们应该透过这些现象的表面而去探究它的本质原因。

    这个本质原因是什么呢?狭义地说,就是存在游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的第三种为人处世的方法,而且这种方法经过千百年来的奴化,已经深入人心了。或许我们说不出个所以然,但我们却不时地在实践它。广义地说嘛,那就是长篇大论了,这里就不说了,当然我不是专家,也说不好。反正它与个人的素质没有必然的联系。

    所以当你看到一个人闯红灯时,千万别以为他是色盲或者素质差,或许他是一个博士一个硕士一个学士一个经理一个白领,都有可能。

    有感于博友给我的《素质问题》一文评论写道:“在国外很懂规规矩矩的外国人,在中国也会满地扔瓜子皮,排队也会加塞,甚至于找中国本地人带路去买盗版光盘,而且乐此不疲。”故作此文,聊博朋友们一笑,千万别当回事。只是,我还是建议朋友们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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