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言、窦理:
我家是开店的。隔壁是亲戚阿健开的饭店。今年暑假,我像往年一样,晚上都在自家店里帮忙。几天前,阿健的老婆出门了,阿健就抱怨说累得腰酸背痛,要我帮他按摩。然后不知怎么的,我们就发生了关系。连着几个晚上我们都在一起。我觉得我已经离不开他。
过了几天,阿健老婆回来了,阿健马上翻脸不认人,他说从此他就是他,我就是我,我们只有亲戚关系,没别的。
你们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吗?
小灵
龚言的回复:
当一个人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另一个人的时候,通常容易失去判断事物的常识。
如果你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的话,就应该认真分析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起因是什么,你在事件中的角色是什么。
根据你的简单叙述,你先是助人为乐地帮亲戚“按摩”,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发生了关系”,并且(这一点也很重要),之后“连着几个晚上都在一起”。那么,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所发生的事件是偷情,双方的动机是情欲,你的角色是第三者(不知道是否同时是背叛者)。
再从另一位当事人阿健的角度来看,老婆一出门,就“腰酸背痛”,老婆一回来,就立马“翻脸不认人”,毫无疑问,他基本上把你定位为一种临时的“替代”。所以事情一过,“从此他就是他,我就是我”。
这样一分析,问题就变得比较简单。也就是说,当你的情欲对象不再需要“替代”的时候,还要不要一厢情愿地继续扮演第三者的角色。如果硬要把已经结束的游戏玩下去的话,很可能不但“没别的”,甚至连“亲戚”都没得做。
建议也很简单:好好反思一下整个过程,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特别是把“不知怎么的”给想个明白。
理智与情欲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从这个例子中还可以吸取的一点是,当一位女性听到一位男性有关“腰酸背疼需要按摩”的“求助”时,应该有所警觉,甚至不妨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有罪推定”原则。
当然,对自己的老公或男友可以例外。
窦理的说法:
你的来信中,关于年龄的提示,只有一句“今年暑假”,所以,这件事只好一分为二地去分析:1.发生关系的时候,你还不足18岁,是个未成年人。那么,有一点你必须知道,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强奸还是“两厢情愿”,你那个亲戚阿健都在犯罪,你应该报警,甚至诉诸法律,让他承担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后果。同时,你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沾有精液的内裤等等。
2.如果发生关系的时候,你已超过18岁,那么,你只好为自己的轻率自食苦果。我的建议是,婚前,无论你多喜欢谁,还是不要轻易尝试性生活,在中国这种传统的社会里,你很难预料自己什么时候得为婚前性行为高价“买单”。
无论如何,事情发生了,有些事你必须自己去完成。我把中国的老师们从来不教给学生的常识告诉你:1.像阿健这么喜欢“偷腥”的人,谁知道他在外面有没有不洁的性行为?最可怕的是,万一他有什么毛病传给你了呢?那才叫吃不了兜着走。所以,一定要去妇科检查一下。有问题,赶快治疗。2.连续几夜的性生活,如果没有防护的话,有可能导致你怀孕,你得赶快去检查一下,没有怀孕,还是万幸;怀孕的话,赶快处理掉。毕竟你还是学生,还要继续学业。3.要提醒你的是,你所去的医院,一定要挑正规的医院,比如省妇幼等等。
最后,你们之间的纠纷处理,最好还是让家里的大人出面谈判,你得注意的是,不要孤身一人与他发生纠缠争吵,人心难测,你要防止一个恼羞成怒的成年男人对你做出伤害行为。万一遇上情形不对的时候,记住,大声喊叫求救和拨打110都是保护自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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