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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魂

发表日期:2005年9月17日  出处:http://duli.2000y.net 原创  作者:傲气尘风  本页面已被访问

剑魂
    这是把尘封已久的宝剑,就如同它的历史一样布满灰尘。没人说的清这剑的来历,但据有几分道行的人说,这剑不是平常的物件,上面透着煞气。听老一辈的人讲,这剑原来的主人本是个清末的镖师,人们都唤他作“四爷”。
四爷生在一个小乡村,地处京津之咽喉。因近首善之地,所以这里的民风既不失淳朴,又开风气之先。四爷行四,小的时候人人都叫他小四,后来行镖出了名,这才添了个“爷”字。四爷自小就性子野、心胸大,与寻常人家的孩子透着两股劲。绕村的小河象条链子锁住了小村,却栓不住四爷的心。
四爷的功夫是祖传的,他爷爷的爷爷曾是个武举,原也在朝廷里作个都统。只是后来得罪了个位高权重的王爷,结果家道中落,这才回了故里,守着几亩薄田过个太平日子。等到了四爷这一辈的时候,祖上的名头早就消散的干干净净,除了那把祖传的宝剑和一身的功夫,已然是家徒四壁。据说,四爷他爹死的时候,一文钱也没留下,只是瞪着已没了神采的眼睛,指着那把祖传的古剑,从喉咙里挤出两句:“人在剑在,剑亡人亡”。
不过,这已经够了。在四爷看来,只要有了这把剑,那就什么都有了。风云莫测的江湖就是他的土地,这剑就是他的犁镐。从走出小村的第一天起,他就发誓:要用这把剑找回他祖上的光采。
那时候天下不太平,可不太平的年月也给敢拼命的人提供了机会。四爷敢拼命,也有拼命的本钱。仗着一身的功夫和祖传的宝剑,四爷走遍了大江南北,跑遍了关里关外。渐渐的,四爷的名气大了起来,尤其是那把剑,江湖上越传越玄。四爷曾找过一位饱读诗书,颇有几分道行的老先生看过。那位老先生告诉他,所谓好剑原分三品。下品者,斩金截铁,所持的不过是匹夫之勇。中品者,杀气外露,虽距百尺,尤可夺人心魄。而剑之上品者,则无象无形,大巧似拙,唯有一股剑气内蕴其间。每当风云际会之时,这剑气便会充盈于天地之间。那老先生还说据史书载,当年晋宰相张华夜观天象,见斗、牛之间有紫气上冲于天,后经雷焕判断乃是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辨位索寻,果然在丰城古狱废墟之下得龙渊古剑。至唐,因避高祖讳,故改名龙泉。由此可见,剑之灵气感天应人,古已有之。至于四爷这把剑嘛!那位老先生捻着他那几根焦枯的胡须,沉吟了半晌,只说了三个字“不好说”。不好说?对,就是不好说!四爷要的就是这三个字。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既然大道无形,那还有什么比这“不好说”三个字更高的评价吗?
俗语云:宝剑配英雄。四爷和这剑,正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剑因人而彰,人也因剑而名。有人说,这剑就是四爷家的灵脉所在。四爷行镖多年,没出过一点闪失,风头之所以这么顺,全仗着这把剑的护持。也有人说,这剑不是凡品,乃是天上的剑灵所化。更有甚者,居然还有人说曾在夜里看见一条蟠龙盘卧其上。
有没有这档子事,没人在意。江湖上的事,大多半真半假。你若当真,多半会让你大失所望。你若不当真,却常有人把这事认真了,来和你计较。四爷心里明白,这江湖上,有时还真需要点半真半假的故事。没了这故事,那些风云一时的江湖人物就没了名头,没了这些个半真半假的故事,也就没了这江湖。别看自己功夫厉害,但行镖这么多年,之所以没出什么大事,一半靠着实力,另一半则因为自己的名头所以黑白两道都给点面子。
当然,这面子也不是白给的。逢年过节,黑白两道的年敬一样也不能少。这就如同商人作买卖,欲先取之,必先与之。有了这年敬,水路两途上的黑道朋友只要见了他的镖旗,车、马、货物便会一概放过。官府、衙门搜检之时,也不会故意给他难堪。
此时的四爷正盘算着,再过几日就是那位新任巡府的寿诞之日了,这寿礼虽然已经备下,但却不知和不和这位大人的口味。这位新任巡府,据说与醇亲王沾亲带故,是位颇有来头的少年新贵。有人说这位大人曾外放过许多地方,官声还算不错。但四爷却心里清楚,这位大人其实是位贪墨的老手,比他的上一任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他做起事来,行思缜密,不露半点风声。所以不明就里的人,还真把他当成了百年不遇的清官。摸到了这位巡府大人的底,四爷心里一喜一惧。喜的是,只要官家收钱,那白道上的事就好办。惧的是,这种城府深不可测的人,往往做事心狠手辣,自己要是一个不小心,难保不会招来杀身之祸。
就说这寿礼吧,四爷可谓费尽了心思。太轻不行,太重、太扎眼也不行。送银子虽说干脆,却显得太过俗气。四爷是走惯江湖的人,知道象这种斯文败类,往往爱附庸个风雅。最后,四爷终于从一个家道中落的旗人手里,用重金收了块上好的田黄冻石。这田黄石乃是寿山石中的瑰宝,素有"万石之王"的尊号。其色泽温润可爱,肌理细密,熟语:“一两田黄十两金”,而近世更有“黄金易得,田黄难就”之说。四爷的这块田黄冻石,那更是田黄石中的最上品。此石足有拳头大小,通体明透,似凝固的蜂蜜,润泽无比,乃是难得的珍品。
据说这块田黄冻石是那旗人的传家之宝。这位旗人的祖上本是大富之家。可惜“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传到他手上的时候已经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论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份家虽不及乃祖,却也家算是家道殷实。可偏偏这位是个天生的败家子,持家之道无一是处,吃喝嫖赌却是样样精通。不出三四年的光景,把个诺大的家业败坏的干干净净,最后只好取了这传家之宝去填那赌场、窑子的无底洞。四爷得了这传家之宝,真真是大喜过望。连忙又花了百余两的手工,请那京城里奇珍斋的老师傅,用了五天五夜的工夫在上面精雕细琢了个“五福同寿”的样式。四爷心里暗自掂量,这回该够份量了。
四爷的如意算盘虽然打的叮当响,却没想到人算终不如天算。这份大礼还没送出去,巡府那边却已经放出话来:今年的寿诞之礼什么都不要,只要四爷的那把剑。原来,这位大人乃是行伍出身,早年曾放马西山,对刀剑兵戈一类甚是喜爱。再加上对四爷那把剑的种种传说早有耳闻,所以更是欲得之而后快。
这下可让四爷犯了难。要说银子,无论多少四爷也不心疼。江湖上从来都是“财聚人散,财散人聚”。今天几百两、上千两的从手里流出去,明天就会几千两、上万两的从后面流回来。他四爷什么都舍得,只有这把剑他舍不得。有几次,四爷下了狠心要把这剑献出去。但不知为什么,只要一闭了眼,那句“人在剑在,剑亡人亡”的话就总是在耳边缭绕。老爹临死前那双没了神采的眼睛,也仿佛在直视着自己。
最后,四爷拿定了主意:剑,万万不能给。银子,花多少都行!不就是破财免灾嘛!四爷在那份寿礼上又多封了二百两黄金,恭恭敬敬的送上去。再拿上四、五百两银子上下打点。至于理由嘛,则堂皇的很:圣人不是说过“兵者不祥”嘛,既然是巡府大人的寿诞之喜,自然不能伤了天地的和气。
那巡府听了,只是微微一笑。
“什么礼不礼的。我原本不想弄这么大的动静,这都是下人错会了意思。东西嘛,我收了,轻重我心里有数,我看的是心。”
这话很淡,淡的象微澜不兴的死水。但四爷却从那微澜不兴中听出了几分山雨欲来之势。果不其然,麻烦很快找上了四爷。先是徒弟押的几个晋西富户的镖银被劫,而后官兵又从他的镖库中查出了几箱鸦片。这事儿,不用问四爷都知道是谁做的。徒弟的那趟镖,走的是自己的熟路。路上的黑道朋友,大都是和自己换贴的兄弟,年敬又比别处厚,断没有劫镖的可能。而那几箱鸦片,则更是贼喊捉贼。透过层层的迷雾,四爷仿佛已经看见了巡府那张文雅而又略显阴沉的脸。人常说:民不与官斗。事到如今,四爷认栽。他很快变卖了全部家资,上下通融,总算保了个大小平安。而后,四爷又把余下的银两给那些和他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和徒弟们分了,以作他们安家之资。而他自己,则独然一身的回到了小村。
还是老话说的好:叶落总要归根。几十年的刀尖砥血的日子混下来,四爷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老了!乡下人眼皮浅脸子酸,兴灾乐祸是显而易见的。四爷见了也不说破,权且放在心里。学着祖上的法子,整顿了几亩家田,从此朝耕暮归,绝口不提昔日的风光,只做个老实的庄稼汉。
惟有在几碗老酒入肠后,借着青灯的微光,抚玩着那把祖传的古剑,四爷才会多少忆起一点往日的情形。往事不堪回首,每次四爷都要喝个大醉,酒醒后连他自己也难说清,醉倒他的是酒还是回忆。每到入夜,村里的人都会听见四爷用他那破锣般的嗓子,吼着满是京腔京韵的戏文,那动静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小村里没什么好酒,只有自酿的小烧。这酒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却足以烈到让懦夫的血脉充荡出英雄的豪气,而后再让这英雄的豪气在它那老辣的滋味中消蚀干净。在四爷看来,这就是他的归宿--守着这把古剑和那几坛子烈酒,平平安安的过他的下半辈子。
然而,老天似乎对这位见惯了血腥的四爷格外的“垂青”,就连这酒也不肯让他喝的安生。那年月,风雨飘摇的大清皇朝那里还有什么安生给他的子民!到处都在闹义和拳,一阵风般,从山东刮到直隶,大有烈火燎原之势。
说起这“义和拳”那可是大有讲头。四爷是吃江湖饭的人,对这些个江湖帮派可谓了如指掌。他知道,这“义和拳”初起是在山东曹州府,乃是早年间的“八卦教”的一个支派。在曹州地界,也算得上是赫赫有名了。乡民野老,也称他们为“义士党”,专以仇杀洋人和教民为事。因其所用的兵器只有刀枪,所以又名“大刀会”。其后又改名为“义和拳”,所练的拳属于柔术,最有道行的,据说是可避枪炮。现在,就连这不知名的小村也燃起了义和拳的“神火”,而且越燃越旺。临近几处的义和拳也都在往这里开,一拨又一拨,足有好几千号人。
四爷站在村口,隔着小河向对岸望去。他看见对面坡上的那群人,各个头上都裹着块红布,一杆“扶清灭洋”的大旗在风中猎猎做响。说老实话,四爷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要是再年轻三十岁,自己可能早就是这大旗下的一员了。
三十年前的四爷可不是现在这付样子。想当年,四爷走镖路过松峰岭,松峰岭大当家的想劫他的镖。他愣是带着十来个徒弟,仗着手中的剑,跟对方耗了两个多时辰。最后还是大当家的树起了大拇指,亲自送他们下了山。而他也和这大当家的成了生死弟兄。就凭着这股子愣劲,四爷硬是在这大江南北闯出了名堂。一提他四爷的名号,谁都要给上几分面子。
可是,有了面子的四爷,却没了那股子愣劲。家败了,他不心疼。可失了当年的豪气,他却觉得对不起祖宗。要不是这义和拳,他可能还缩在家里呢。望着风中摇动的大旗和手中的剑,四爷感到自己的血又热了。
就在四爷投义和拳的第二天,义和拳的汉子们终于和洋鬼子干上了。在上战场之前曾有人见过四爷,说那天四爷披了件大红斗篷,胸前贴着“刀枪不入”的神符,手里提着剑,很是威风。
可是,这时候还有谁顾得上什么四爷。洋鬼子的炮一打起来地动山摇。有几炮还一直打到了村里。轰隆一声,房倒屋塌。村里的人都哭着喊着向外逃,一直逃出很远才站定。回过身来看,看到的只有烟。再屏息听听,耳畔只有震天的炮声和隐约传来的那群血性汉子的喊杀声。
喊杀声整整响了一天,那炮也从日出打到日落。直到傍晚,所有这一切才又归于沉寂。沉寂叫村里人好一阵惶恐,都想知道如何,却没一个人敢回去。最后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娃子大着胆子跑回了村。他偷偷泅过村口的小河,爬上了那片已被鲜血浸透的土地。
撕杀过后的战场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几千条生命都沉寂在这个小山冈上。天上一片云也没有,赤裸的残阳喷吐着刺目的红色,一股浓重的血腥气笼罩着四野。周遭很静,偶尔可以听见几声战马的嘶鸣和号角的呜咽。或许是撕杀了一天已经厌乏,或许是对几千条性命的敬意。得胜的洋鬼子没有向往常那样大肆掠夺一番,而是草草收兵了。
娃子越过山冈,在一个洋鬼子身上发现了四爷的剑。那剑就插在洋鬼子的胸口。洋鬼子手里端着枪,脸上还保持着临死时惊异的神情,仿佛致死也不相信这把剑会插到自己的身上。
可是,四爷呢?只要四爷活着,就决不会丢下这把剑。娃子拖着剑走遍了山冈也没寻到四爷,直到月上东山,这才捧着剑回了家。
整整一夜这娃子都不曾合眼,只在晨曦已露之时,才渐渐有了些睡意。就在半梦半醒间,他看见四爷提着剑站在他面前望着他。而后一声朗笑,那枯瘦的身影便隐没在晨风中。
娃子猛然惊醒,遍体通凉,不觉出了身冷汗,他连忙起身,捧着剑跑到河边,跪下,将剑擎过头顶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而后将剑抛入了河中。
一层层涟漪慢慢荡漾开来,又在河水的簇拥下,缓缓的向远方流去……

李光宇


后记:

这是一篇用手机打出来的文章。
我有个习惯,平时等车、坐车甚至是上厕所的时候都喜欢拿着手机打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等有时间了,就喜欢把这些个东西连起来,然后就海阔天空的胡思乱想。等一切都显得合理了,就去和别人胡吹又写了什么什么好东西。其实,我自己读起来,和当初在厕所写的时候的感觉没什么两样,都有一股子怪味。
比起文学,还是喜欢自己的老本行经济学,感觉那东西有踏实感。说这话当然不是因为经济会让人联想到钱,而是因为搞经济目标单一而又明确,你只要一个心思的去做就行了。
但文学,你必须亲手创造一个世界。
脑子不灵,但我还知道,我成不了上帝。
一次又一次的在失意后游荡街头,幻想着也能象浮士德那样,有魔鬼来引诱我。也许我太渺小了,魔鬼没有看上我。或许是因为地狱已经太拥挤了,没法再收留我这个疯子。
我看见有人拿着灵魂插着草标,已经在交易,而我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绝不给自己标价。
和一个朋友说起这篇不起眼的小文章,我象个傻子似的吼道:
我就是想让自己记得,我们都曾是英雄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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