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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游记(四)——荷兰篇(5)无法忍心歧视的“橱窗女郎”

发表日期:2010年2月18日  出处:http://liuyunjy.2000y.net 原创  作者:留云借月  本页面已被访问

 

 

西行游记(四)

    ——荷兰篇(5)

 无法忍心歧视的“橱窗女郎”

  文、编:留云借月

   有着“性自由之都”之称的阿姆斯特丹,色情业也好,软毒品也好,同性恋婚姻也罢,都是合法的,全然不需要遮遮掩掩。

    但对于我来说,到阿姆斯特丹看红灯区这一件事心中是很忌讳的,我也不是那种有好奇心的人,一直也不想有“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超前想法。但导游说,不去看看,将会遗憾终生,忍不住诱惑,花了20欧元逛了一下阿姆斯特丹的花街,在当地的一个“李”姓(中国人、才20多岁,他倒挺坦然地对我们说,可以称他小“黄”,年龄不大,可能是他从事这个职业的关系,挺“油‘的)地陪引导下,穿街过巷,街道很整洁,人也不太多,走了10多分钟,才到达这个世界著名的红灯区,这一条小街不长,小河流水慢慢的淌着,小河两旁也很干净,好像没有一点自然的污秽感觉。


    边走边听小李介绍,在这里的这个职业是公开的、合法的、政府发给她们营业执照,每月对她们检查一次身体,如果一旦发觉有病,会马上取消她的营业执照,然后给她治病,直到痊愈。就在这一个塑像前不远的地方,是专门为有孩子的“橱窗女郎”建的托儿所,让她们的孩子有一个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在这条街里,到处标有请勿拍照,对开始营业的“橱窗女郎”也不要拍照,要给这些女郎有足够的尊严。



(照片右方的就是地陪小李)

    我们跟着小李穿梭在这个小街旁的几条小巷内,巷很长很窄很深,有时,尽然不能二人并排同行,巷内散发出大麻极其呛人的味道,巷的两旁仍有橱窗,偶有个别的“橱窗女郎”已开始揽客,她们穿着暴露和招摇,向行人打手势或抛媚眼--谁知道谁会是今晚的顾客,所以时不时大方的抛给游客几个勾魂慑魄的媚笑,也算不得什么赔本的生意。当然也有不笑的,都是些自持大牌、浑身都是资本的主儿,既然能在这里摆摊儿,一般得有姿有色有身段,在橱窗中摆个造型,安详而淡漠地临窗而立,或悠闲的抽着烟,一派理直气壮、光明正大之气。但我看见一个身材太胖,年龄又大的,尽然触动我内心深处的神经,我不免对她们有些许同情,一时间我倒有无法忍心歧视“橱窗女郎”的想法。

    我很同意荷兰人的一句人生格言:“坚强地活下去,也要让别人活下去”,这固然显见了民族的宽容开放以及对个人生活意志的强调。 

    在红灯区里,除“橱窗女郎"公开展示招客以外,还给色情从业人员搭建了许多性表 演舞台,当然这些舞台都在室内,观众是要花40欧元买票入场的。在上一张照片里左侧霓虹灯闪烁的就是最大的表演舞台。我们旅游团也有一些去看的。我们没有看表演的就在领队的带领下,参观了与这条街相隔不远的中国城,城中的商店和饭店都已关门,看着在异国他乡熟悉的中国字,此时我无法形容我的心情,在这国内都不容许的色情业街道旁,就有中国人开的商店、饭店,这也是中国人在外国生存的一种方式吧!


 

    总之,不知道是因为"橱窗女郎"的关系,还是看了"橱窗女郎"以后,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这天天气很冷,我们徘徊在这条街上,,如果要等看表演的人一道返回,可能我们都要冻僵了,因此,领队又将小李叫回,将我们一行人送回车内。阿姆斯特丹地处西北欧,北京时间晚上10点了才慢慢天黑。等到看表演的人回来,已是11点过了。这一晚,我心中不是滋味!

 

             2009年6月20日

 

欢迎作客《月明好渡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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