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叔的水性在附近几个乡都是出了名的。我亲眼目睹他和别人打睹的时候,憋一口气潜入水底二十来分钟。但他死的时候还是应了那句“会水性的人水里死”的俗语。
那年冬天,邻乡有个人在水库里淹死了,主人来请幺叔去摸。正在犁冬水田的幺叔,二话没说,从田里抽出来,捞脚扎裤地随来人步行三十余里,来到出事的水库。 “这么浑的水恐怕不行”,幺叔说。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脱掉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约莫十分钟,幺叔起来了,脸色青灰,浑身瑟瑟地说:“今天不晓得是啷个的,水底下好像有人在扯”,便喝几口白酒,找主人要了一把剪刀衔在嘴里,又潜入水中。这一去,就再没有起来。
幺叔一米八高的个头,魁梧,精瘦,硬朗。在父辈几弟兄中,幺叔是最受祖父母疼爱的,总是盼望他多识文化,光耀门庭,因而,自幼便送他读私塾。可是,幺叔与识字却始终没有缘份,先生教的时候,他望口书背得溜溜熟,先生指着书让他读,他又认不得字了。以致幺叔经常在父母面前哭哭啼啼地数罗:“一大家人吃饭,让我个人读书,我才不读哩!”祖父母没有办法,也只好顺其自然了。
说来也怪,幺叔识字一点没有记性,但他听书却记忆力惊人,简直过耳不忘。
那时候,父亲是教书先生,逢年过节,总爱与门媳客聚在一起说书,幺叔就尖起耳朵在旁边听。他听一遍,就能把书中主要情节记下来。之后,每逢人多的场合,幺叔就给人家讲他听来的故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封神演义》、《说岳传》、《隋唐演义》等古代小说,无论哪一部,他都讲得头头是道。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有好高的文化哩。我读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幺叔就四处借书来,要我每天晚上读给他听。有的书是繁体字,许多字我不认得,一旦遇到不认得的字,我就念其中一个部首的读音,如《封神》里苏妲妃,我就读成“苏旦己”,以为幺叔反正不识字,可以蒙过去。可幺叔却说:“四川人奸,认字认半边,那是‘苏答己’”。每当他给我纠错,我就有点过意不去,往往辩解:“这个字老师没教过!”或说:“老师是这样教的!”有时幺叔也把书拿过去自己随意翻翻,我发现他将书拿反了还没察觉。幺叔偶尔也到乡场上买些连环画回来,戴个眼镜独自坐在地坝边李树下全神贯注地看,那神态活像一个大学问家。看见我就说:“来,幺叔给你讲连环画。”我发现,幺叔只凭画面上的人人马马就能讲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来。
幺叔爱好猎兽。幺叔猎兽有两种方法,一是安夹子,二是放炸弹。安夹子,就是将一铁圈上装有铁夹和活舌的机械装置,安放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上面以草或树叶掩盖,野兽路过踩着活舌,铁夹就会弹起紧紧夹住兽脚。老家附近山林、沟壑一年四季都有荒狗、毛狗、刺猪、山羊等野兽活动,幺叔一年四季都与这些野兽打交道。酷暑寒冬,阴晴雨雪,都能看到幺叔穿着单衣挽着裤腿光着脚板在林间沟壑中穿梭的身影。久而久之,幺叔摸清了野兽活动的规律,它们一般是深夜十二点过后才出来觅食,于是,幺叔每晚十一点左右去把夹子安好,昱日天不见亮就去取,有时去迟了,已被那些砍柴割草的人取走了。还有就是放炸弹。幺叔早年就会自包炸弹。每当安夹子时,他都要顺便放两颗在野兽出没的地方,时不时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要说幺叔最初包炸弹并非为了炸野兽,而是为了炸狗。因为幺叔曾经被狗凶残地咬过。那年,我祖母病危,幺叔去通知在地主家做活的祖父,刚到大门口,就被一只大狗咬住大腿疯狂地撕扯。虽然有人及时施救,但狗的凶恶已在幺叔脑子里烙下深深的印记。从那以后,幺叔对狗产生了刻骨铭心的仇恨。因而,他向邻乡一个老人学会了包炸弹。经常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去放一些炸弹在狗活动频繁的地方,十有八九被吃,且十有八九被炸。不管是安夹子还是放炸弹获得的野兽,幺叔都要将它的皮剐下来凉干卖钱,兽肉煨汤改善生活,一时吃不完的,就用火炕干,慢慢享用。那些年生活困难,很少有油水吃,幺叔偶尔也给我端一碗野味来,尽管充满膻味,但觉得特别好吃。
幺叔的一生与水有不解之缘,他的很多时间是在河里度过的。在他身上曾经发生过一个神奇的故事。有一天,幺叔在我们当门河里摸鱼时,潜入深水处的岩穴中追逐一条大鱼迷了路,几天不见起来,家里人以为他淹死了,便请人在家里吹吹打打做道场,可到了第三天,幺叔却突然回来了。原来,在岩穴纵深处有一块不为人知的河沙坝,顶上有阳光从岩石缝隙中射下来。幺叔迷路后,竟鬼使神差地到了这个地方。渴了就喝几口河水,饿了就捉河里的鱼吓生吃,后来,他实在支撑不住了,求生的本能使他跟着一条鲤鱼钻了出来。我当时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但叔伯们都说这是真的。打那以后,幺叔的水性就名闻乡里。
幺叔酷爱捕鱼,而且有他的绝招。不管是网、钓、药、安箭和篙子,还是用手摸,幺叔都胜人一筹。潜入水里摸鱼是幺叔的绝活。他摸鱼时,嘴里衔一根穿有两米多长麻绳的铁针潜入河底,将手伸入岩穴中去摸,摸到的鱼,他就用绳子串起,摸一条,串一条,待绳子串满了,连成一圈挂在脖子上,浮出水面,到河边将鱼往芭笼里一丢,车转身又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直到把所带的鱼具装满。夏天的河里鳖特别多。幺叔时常晚上下河捉鳖。鳖通常栖息在河边浅水处的细沙里。哪些地方有鳖出没,幺叔一眼就能看出来,并且能识别鳖头朝向。识别鳖头朝向是窍门,许多人捉憋时因不能识别,往往被鳖咬住不放。幺叔可从来没上过当。只要他发现哪里有鳖 ,手一伸去,十拿九稳。
幺叔一生自有他的衣禄。烟酒茶都来,而且瘾特别大,尤其嗜酒如命。他喜欢赶场,附近的几个乡场,他轮流转,并且每次往返不放空。去的时候背点酢鱼、野味之类,卖了打几斤苞谷烧,称两斤上好的叶子烟,买点油盐之类生活用品,临回家时,先到馆子上炒几盘,沽两盅,喝得二麻二麻的了,然后背起背兜歪来倒去地窜回家。有时在街上喝得烂醉,晃里糊兮被别人欺侮也全然不知。时不时醉倒在回家的路上,待酒醒时,背兜里的东西不翼而飞。秋天冬天,少有酢鱼和野味卖,幺叔就卖米买烟酒;春天夏天没有米吃了,他又卖酢鱼和野味买米吃。他就这样场场赶场场场卖,场场赶场场场买,场场赶场场场醉,一年四季,周而复始。
最后一次见到幺叔,是在他死的前几天。我偶然从办公室窗户看到一个脚穿草鞋,手柱木棍的大汉,在单位大门口与人说话。我一眼就认出是幺叔。我非常吃惊:“他大老远跑到城里来干嘛!”我急忙下去把他接回家。“我今年满70岁了还没有进过城,老想来看看,我是走路一路问起来的!”幺叔一见到我就说。眼前的幺叔气色灰暗,精神萎靡,再没有往日那种神采,我心里涌起一股酸涩的滋味,泪水差点流出来。吃过午饭,他硬要走,我再三挽留不住,便送他到车站,给他买好票,并扶他上车。客车启动的时候,他把头伸出窗外,右手极不自然地朝我挥了挥,我很清楚地看到他脸上一边有颗泪珠。
没想到,这次我与幺叔竟成了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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